湘潭大学关于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7-16 16:01:44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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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关于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取3人原则,遇并列则取满并列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按岗位及准考证号码排序)。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复审时间
2026年7月22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
(二)复审地点
湘潭大学图书馆报告厅
(三)复审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在国(境)外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及就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须为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原件1份。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须明确具体从事的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社保参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原件1份;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或暂未有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或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原件1份。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就读期间的课程表或成绩单中英文对照版复印件1份。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8.以上必带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核。
(四)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按顺序装订,部分原件核对后归还)。
2.现场资格复审原则上由本人来校参加,本人难以来到现场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除提供上述应聘者的必带材料外,还须提供应聘者本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731-58293862)
附表: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湘潭大学)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26年7月16日
原文标题:湘潭大学关于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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