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聘员6人公告
2025-08-22 11:36:34 |文章来源:海丰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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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海丰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海丰县纪委监委政府聘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纪检监察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22日至2007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
7.鉴于纪委监委工作特殊性,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11.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辅助工作情况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8月29日(星期五),报名截至2025年8月29日17:00,考生报名时间节点以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邮箱:hfxjwjwgbs@163.com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海丰县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
(1)附件2:《海丰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证明;
(4)近期免冠大一寸电子证件彩照;
5.报名注意事项:
(1)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命名为:海丰县纪委监委政府聘员招聘-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2)报名材料扫描版按照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例如:张三-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需同时上传电子版,电子证件照按照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海丰纪检监察网。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待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3.面试
(1)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未达比例人数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列为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核地点、时间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2)面试
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后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和中共党员身份确定名次。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聘用名额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审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海丰纪检监察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海丰县纪委监委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有关招录信息将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海丰纪检监察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七)此次考试总成绩有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海丰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6600079
附件:
中共海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0822/528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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