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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三峡学院第二批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5-09-04 09:28:06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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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三峡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坐落于重庆市万州区。现有百安、沙龙、双河口等校区,总占地面积2800余亩。学校199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被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现为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属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学校将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00起至2025年9月21日18:00止。

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三峡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报考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同路径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5年9月22日18: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修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到达后仍不合格的,不可参加本次招聘。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笔试、心理测试、专业面试(专业实操)、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招聘岗位的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以下简称报名竞争比)达到8:1的,考生需先参加专业科目笔试,需笔试的岗位将通过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竞争比低于8:1但达到2:1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组织开展面试;报名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

(一)笔试

党委宣传部管理岗、其他专技岗考试科目为《新闻与传播》,学生处辅导员岗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实验实训中心其他专技岗考试科目为《网络安全》,总分均为100分。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具体事项将在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岗位为不需组织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应聘岗位为需组织笔试的考生,按面试人选(指资格复审合格且可参加面试人员数,下同)与招聘岗位名额之间应形成3:1竞争比的数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首批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在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询,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弃权等原因出现竞争人选空缺,且尚存可递补人员的,原则上应按前述笔试成绩计算规则进行递补。学校另行通知递补人选准备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报考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未按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已参加招聘岗位笔试的考生中,首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首批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应聘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15-20分钟,分值100分。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竞争比进一步减小的,面试正常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当前招聘名额的,招聘名额不再进一步减少。面试实际竞争比小于2:1的招聘岗位考生,其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一般不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学校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查实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按以下规则计算考核总成绩(各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未组织笔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重庆三峡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报考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报考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因报考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配合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学校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重庆三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报考人员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三峡学院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附件1:重庆三峡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xlsx

附件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3:重庆三峡学院2025年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附件5: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原文标题:重庆三峡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0904/529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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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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