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蓉漂人才荟”四川彭州市事业单位赴外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6-03-13 13:45:56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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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事业单位拟赴高等院校公开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如是202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国(境)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6“蓉漂人才荟”彭州市事业单位赴外公开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2026年3月22日,报名第一日);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6“蓉漂人才荟”彭州市事业单位赴外公开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一)现场咨询及报名
本次公招现场咨询及报名在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设点开展,请应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现场不开展资格审查、面谈或面试等工作。
1.北京站综合招聘会
时间: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10:00—17:00
地点:国家会议中心二期2楼序厅(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5号)
2.北京大学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09:00—12:00
地点:北京大学(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30号)
3.清华大学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4:00—17:00
地点:清华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 09:30—12:00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新主楼一楼大厅
5.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招聘会
活动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补充公告。
(二)网上报名
网上集中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09:00至4月16日17:00。现场活动期间同步开放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资格初审。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岗位调整。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4月30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5月20日至5月23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6.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科目名称:《综合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民道德等。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者可于2026年6月10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于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6年6月10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笔试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2026年6月1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5∶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初筛有成绩且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相关事宜将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
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各1份。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其他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如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考主管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考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八、聘用及报到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3.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在我市服务时间须不低于3年。服务期未满3年不得调离彭州市。
4.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由组织编制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拟聘人员所学专业,统筹安排至我市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与举报电话:
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3872788 。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3883505、028-83886260电话咨询。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应聘人员不主动关注招聘网站信息导致未能参加招聘各项程序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2026“蓉漂人才荟”彭州市事业单位赴外公开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313/536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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