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2026-03-19 19:29:53 |文章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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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6年,主要负责北京地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承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主要工作任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招生录取和考试评价等。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岗位设置情况,现就我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语文命题研究管理岗1人(专技岗位)
(二)数学命题研究管理岗1人(专技岗位)
(三)思想政治命题研究管理岗1人(专技岗位)
(四)生物命题研究管理岗1人(专技岗位)
(五)考试评价研究岗3人(专技岗位)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按时毕业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京籍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京籍毕业生;
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报考考试评价研究岗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上述除户口外的其他要求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二)社会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京内毕业学校的非京籍常住户口往届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符合拟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限制;
(六)符合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限制,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拟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限制,国外高等教育院校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我院比照招聘专业主要必修科目(不含高数、英语等公共科目)和其研究方向确定;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所有岗位具体报名条件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3月23日(周一)上午9:00—3月27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要求必须相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时需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附件2)及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我院进行沟通。
2.资格初审
我院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于完成报名后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最晚为3月31日(周二)下午17:00。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上午9:00-4月18日(周六)上午9:30期间,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期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6年4月18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具体岗位比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如合格人员未达到相应的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bjeea.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形式,由我院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我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非本人办理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系统打印),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其他材料与本次报名时上传附件材料要求一致(见附件2),补充材料以我院通知为准。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岗位能力测试)
我院将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我院另行通知。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截至面试前一天,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因故放弃或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我院从同一岗位笔试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成绩公示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bjeea.cn/)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依总成绩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我院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我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此招聘公告所列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按照取消报名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我院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公告及岗位信息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八)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教育考试院所有。
六、报考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010-82837118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3月27日(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附件:
1.北京教育考试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19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319/537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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