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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

2026-05-26 15:44:51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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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省疾控中心官网[www.sccdc.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疾控中心是隶属于省疾控局的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依法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公共职能。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202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其中,应聘人员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

(6)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17:00止。每人仅限报名1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一)报名所需材料

1.《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

3.个人简历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且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在验证有效期内)各1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验证有效期内)1份。

6.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不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证明材料原件。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9.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工作时间到省疾控中心(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行政楼405室进行报名:请带好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同时准备好相应的复印件;提供1份《报名表》的纸质版(张贴好照片)、《报名表》的WORD版和本人照片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

将《报名表》的WORD版和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后的扫描件(PDF),以及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其他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按顺序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命名),提交至邮箱:sccdcrsc@163.com。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招考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以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应聘人员发送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一、考核

(一)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40人的,该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40人的,该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先参加笔试,并根据笔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考核方式将在招聘公告原发布渠道统一公布。

(二)笔试(仅限须参加笔试的岗位)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1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中心公开考核招聘笔试公共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大纲

笔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招聘名额,以及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三)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责任心和事业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中心官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中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心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中心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中心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须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75分。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中心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由中心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逾期或不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备案(核准)材料的,以及通过备案(核准)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5589309

监督电话:028-85587232

附表:

1.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2.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5月26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526/538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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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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