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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松桃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0-05-28 10:48:4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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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2010年,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10年全县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0名。其中:卫生系统200名,畜牧兽医局10名,人口与计生局30名,水利局34名, 审计局3名, 建设局6名,国土资源局17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县生源(应届毕业生)或本县户籍(往届毕业生2010年5月31日前在松桃登记入户)符合报考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县籍具有符合报考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各招考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在我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户籍不限。外县服务具有符合报考条件仍在服务期的,须出具服务单位及所在地县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
    3、在我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职位不受专业限制;
    4、报考人员限于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报考卫生系统医学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其它条件见《2010年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发布招考聘用公告
    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2010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在松桃电视台、《松桃政府网》及全县范围内张贴公告的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松桃政府网》网址为:www。songtao。gov。cn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31日——6月4日
    (二)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所需材料: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有效身份证的需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仍在服务期内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还须持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已婚考生须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县计生部门关于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说明。
报名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缴纳考务费60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4、各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拟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用人单位商议,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电话,有加分条件的同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通知时,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所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考生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7、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出具卫生主管部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照顾政策
    1、“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凭证书可加5分计入综合成绩,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在我县服务人员可凭县引导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计入综合成绩。报名时持相关证书(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卫生系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计入综合成绩,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计入综合成绩,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财务、审计专业的取得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资格的加5分计入综合成绩;取得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助理审计师资格的加3分计入综合成绩,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3分计入综合成绩,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有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7、加分确认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
   
六、笔试、面试相关事项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并按类别实行分类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
    1、卫生(合医)系统:报考医学类职位的考所报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文秘职位的考汉语言文学类专业基础知识;计算机职位的考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财务职位的考会计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职位考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2、人口与计生局:报考乡镇计生站职位的考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畜牧兽医局: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4、水利系统: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
    5、审计局:报考工程项目审计职位的考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报考财务审计职位的考审计学及审计法律法规知识;
    6、建设局:报考规划室工作人员职位的考所需专业基础知识;规划室文秘职位的考汉语言文学类专业基础知识;报考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职位的考旅游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7、国土资源局:报考国土系统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3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6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准考证发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对社会公布。
    “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在报考相关职位时,该职位仍有编制情况下免笔试,采取考核方式,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根据铜党发〔2008〕5号文件规定,聘任后不占聘任岗位计划数,如该职位无空缺编制则需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
    面试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共计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作为拟聘对象参加体检。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合格)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生活作风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和学习纪律;
    7、在考核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8、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9、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10、其它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与新聘用人员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三)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县直(含蓼皋镇)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乡镇6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给予转正定级。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一)2010年面向社会招聘的有关职位,按照本方案拟定其具体实施办法。
    (二)本《实施办法》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56—2832680(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录用调配股)
    招聘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附件:
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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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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