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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红河州绿春县事业单位招聘播音员简章

2013-07-16 10:21:17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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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红河州绿春县事业单位招聘播音员简章

  红河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7月15日讯:为有效建设绿春县广播电视台哈尼语的播音队伍,不断培养地方特色人才,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用人单位申请,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红河州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哈尼语播音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间(1995年7月30日至198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绿春县2013年公开招聘哈尼语播音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电视新闻工作,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受过刑事处分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绿春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绿春县广播电视局)

  3、报名方法:鉴于本次招聘的特殊性,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现场初试,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初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现场正式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8:30时至下午5:30时到原绿春县广播电视局参加初试,参加初试和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单、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单位出具的播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期免冠五分照片3张。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四、招聘方式

  根据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此次播音员招聘考试,采取专业素质考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设置1:3的开考比例,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专业素质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从专业素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

  五、专业素质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

  1、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3年7月31日。

  2、专业素质考试地点:绿春县广播电视局。

  3、专业素质考试的内容:主要从试镜效果和现场播诵两部分进行考试。试镜效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穿哈尼族服饰播报新闻的效果,分值为60分,考官通过报考人员的试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打分依据主要是:形象气质30分、音准及情感30分;现场播颂的分值为40分,应考者现场播颂一篇哈尼语新闻稿,面试考官根据播颂情况进行打分,打分依据主要是:哈尼语发音的准确与否20分、感情应用20分。

  六、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对各考生的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考生名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并由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关于做好我州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的通知》(红人通〔2010〕76号)文件要求,除考生本人要求外,取消在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2、政审(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政审(考核)的规定进行。

  3、经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4、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对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政审(考核)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填写《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于2013年12月30日前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八、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邀请纪委、人大、保密部门的有关人员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委、人大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九、未尽事项,另行公布

  十、本简章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4222280;

  绿春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原绿春县广播电视局):0873-4221277

  附: 2013年岗位信息表(广电).xls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3/0716/234962.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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