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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聊城市冠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22 10:53:55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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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聊城市冠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聊城事业单位招聘网2013年7月2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招聘单位对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团)纪、校纪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见2013年聊城市冠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7月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报名地点:冠县人才市场三楼教室。

  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到证或待聘证等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官报考的还需出具退役士官证; 2009、2010、2011年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名时,要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针对本人实际,选择一个职位,如实填写《冠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办理缴费手续(考务费每科50元,照相费20元),并当场照相。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对符合定向招聘条件而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的一律不再加分。在我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官报考的,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办理。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本人提供的报名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对经复核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比例的职位(实小、商小、冠星小学各职位的报考人数不得少于招聘计划3倍比例),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实小、商小、冠星小学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取消招聘计划职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于8月 1日上午9点到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yjbys.com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说课)。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进行笔试和说课;报考其他职位的进行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所有考生的笔试均考2个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报考学科的初中知识;报考医学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综合写作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成绩按《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医学职位的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医学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基础知识》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说课)人员。面试(说课)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报考实小、商小、冠星小学教师职位的按招聘计划1:2.5比例确定说课人员;报考乡镇小学教师职位的按招聘计划1:1.2比例确定说课人员(乡镇小学信息技术职位及定向招聘职位,由于招聘数量较少,按1:1.5比例确定说课人员);报考其他职位的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所确定的面试(说课)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符合招聘计划比例职位的同类面试(说课)考生的最低分。

  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查询。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说课)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与说课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查询。

  (三)面试与说课

  面试与说课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面试或说课通知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进行说课,说课内容从拟任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指定,说课采用百分制计分,由专业教师进行现场评判,说课成绩在本场说课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说课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实小、商小、冠星小学教师职位的,根据说课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计划1人的按2人确定),对于说课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面试(说课)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对于面试(说课)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查询。

  五、考核与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考核小组,对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档案材料、复核报考资格),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报考乡镇小学教师职位、乡镇卫生院职位、县直部分事业职位的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面试(说课)成绩(若面试或说课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定向职位考生与其同类职位考生成绩混排确定顺序),报考其他职位的按实际报考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请县领导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通知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与单位签订一年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履行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自谋职业。

  对报考实小、商小、冠星小学教师职位的,考核体检后先进行一段时间的教学锻炼,再由教育主管部门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下通过一定方式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测评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请县领导同意后,由人社部门核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通知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与单位签订一年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合同起止时间与其他职位人员相同),履行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自谋职业。

  七、聘用

  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单位到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同时,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八、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在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十、咨询电话:5231061 5232440

  监督电话:5232420

  十一、本简章解释权归冠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冠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13/0722/235227.html

(编辑: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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