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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招聘16人公告

2024-02-18 17:33:31 |文章来源:华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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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兼办经贸和艺术类专业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80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和2003年两次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职校。201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2月18日在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bhqgtz.com)、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https://ww.tjflis.com) 发布。学校本次拟招聘教学岗16人,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等);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规定;

6.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 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8.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2024年2月29日9: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 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2024年3月1日16:00

(2)报名缴费相关事宜

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

(3)网上审核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符合招聘人员的相关条件,学历学位符合要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3月2日线下进行。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1)测试内容

考生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 -中学教师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 类)》主要测查与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综合应用能力(D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3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2)要求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27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5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1)现场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其他与招聘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需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复印件将不予退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先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证件核查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学校官网https://ww.tjflis.com)。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对于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 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排序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试讲主要测试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教学实践能力,专业知识答辩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能力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内容。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届时请关注学校官网 https://www.tjflis.com)。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4.成绩核算

应聘相应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核定,笔试部分(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占 50%,面试部分占5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s://www.tjflis.com) 公布总成绩。

( 三) 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如进入政审考察的人选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的,不予聘用。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根据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 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公考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七、联系方式

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6512110

学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512131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详见报名公告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附件1:《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4:《试讲大纲》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2024年2 月18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4/0218/496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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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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