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公告
2025-10-20 17:18:06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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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5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其中管理岗位8人,专业技术岗位3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10月20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在198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募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限高校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8:30起至10月28日17:30止。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
(3)报考人员扫描以下报名二维码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符,请及时联系苏仙区人社局,电话0735-2890097。
报名二维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专业目录》(附件5),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2)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以下同)。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0103岗位的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该岗位则由限大学生退役士兵变更为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岗位其他招聘要求不变,已经成功报名其他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该岗位。岗位变更公告于10月31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5年10月31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11月3日17:30前到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0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2025年11月3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改报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27路、59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3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05路到苏仙区行政中心下,沿观山路走38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22路到桂园路青年大道路口下,沿桂圆路走35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960米左右可达)。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8:30-12:00,14:00-17:30)。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对象。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
3.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5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签名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及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同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查询中截图打印)。如果劳动(聘用)合同中没有注明从事何种工作的还需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6)报考限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
(8)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1月5日8:30至11月6日17:30。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址:https://36fkb.fanqier.cn/f/ufjtko4p/query进入查询页面,然后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查询。进入页面后完整复制页面下方的准考证下载地址填入任意浏览器地址栏进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
特别提示: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的,请于打印准考证截止日期当日12:00前反馈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报苏仙区人社局。逾期不反馈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1)0601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其中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占30%,相关专业知识占70%;
(2)0701、0702、0703、0803、0901、1002、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301、1302、1401、1501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
(3)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两科,一套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
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
3.笔试时间。2025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7.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本次招聘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苏仙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0601岗位采取“试教与技能测试”的方式,0701、0702、0703、0803、0901、1002、1101、1102、1103、1104、1201、1202、1301、1302、1401、1501岗位采取“卫生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0601岗位面试成绩由试教和技能测试组成,其中试教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其余岗位面试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0601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余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将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择岗
0501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选择具体招聘镇或街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完成择岗的应聘人员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择岗情况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后,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由苏仙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下发聘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信息表》,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或调往其他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择岗。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对放弃体检、择岗、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考服务咨询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1.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2.招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35-2890097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附件:
附件1:2025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5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1020/531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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