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人才1人公告
2025-10-21 17:27:45 |文章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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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强市的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是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下属公益一类、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科技创新政策和创新体系研究、科技产业和区域发展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科技统计和分析研究、科技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工作;开展科技人才政策分析研究;承办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负责市科技局系统转制市属科研机构财政供养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和公医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
三、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现役军人;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 报名首日前为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上述所列的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还应满足引进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所列的具体条件。
2. 引进人员类型为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国(境)外就读的应聘人员,还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 应聘人员的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对应的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外文材料须附盖章版中文翻译件)。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18—45周岁,即为1979年10月31日至2007年10月30日出生的。
6. 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考:
(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2)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9:00至2025年11月7日16: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10),按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3. 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应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各层次,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内地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信息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开具的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2)应聘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彩色清晰扫描件,请确保上传材料完整、齐全。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上反馈,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情况。
2. 资格复审。引进单位及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果将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评价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3.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1.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进入考核评价人员。
2.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及引进单位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考核可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
3. 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考核评价成绩采取百分制,考核评价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 引进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考核评价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测评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1. 引进单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引进单位另行通知。
2. 体检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五)考察。
1. 引进单位及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2. 因考生个人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评价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
1. 根据考察结果,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及引进单位将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引进人才手续。获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或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
3. 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引进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报考地或单位的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二)报考本公告引进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岗位和聘任安排,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高级岗位空缺或满足相应聘用高级岗位条件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聘用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以及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 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引进考核评价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引进组织方无关。
(四)在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引进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六)本次引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工作过程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本公告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9115172、020—89115241 ;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124122。
附件: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表.xlsx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1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1021/531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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