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南京市气象部门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2026-01-16 16:06:07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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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气象部门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6〕2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气象部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气象局下辖的六合区气象局和溧水区气象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江苏省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lh.gov.cn)、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上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气象部门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3. 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非2026年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7月2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2026年7月27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形;
7.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有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代码对照表(2026版)》(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京市气象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 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3.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6年1月20日9:00—2026年1月27日16:00。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应届生成绩单、推荐表和就业协议;
(3)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获奖证书等(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页、目录页和论文起止页,项目需提供立项书或结项书);
(4)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7625972686。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本公告所设置的招聘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月20日9:00—2026年1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8日期间的9:00-11:00,14:00-17: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8日期间的9:00-11:00,14:00-18:00。
3. 网上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确认时间:
2026年1月20日9:00—2026年1月29日12:00。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4. 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考试前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 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气象局陈述申辩。
6.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413×579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以综合考评(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南京市气象局成立综合考评(面试)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等情况。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综合考评(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于考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在综合考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苏省气象局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六合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综合考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气象局人事处:025-5806552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气象局纪检组:025-5806551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气象局
2026年1月16日
原文标题:南京市气象部门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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