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内蒙古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5人公告(气象类-第二批)
2026-03-18 18:15:51 |文章来源:内蒙古气象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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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气象类-第二批)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现就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批计划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65人。其中盟市级21人、县(区、旗)级44人。岗位详见《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气象类第二批》(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专业要求
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专业全部为气象类,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需求专业为《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6年版)》中专业类别为“气象类”所包含的本科和研究生对应学历的具体专业(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气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热爱气象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的);
5.2026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6.留学回国人员须2024年1月1 日后毕业,并于2026年7月31 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
7.学位要求须持有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毕业报到时须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气象局(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 网( zp.cmatec.cn )、 内 蒙古 自治 区气象局(nm.cma.gov.cn)和 内蒙古专业人才考培中心网站(http://www.nmrckp.com)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www.nmrckp.com。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09:00-2026年3月27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注意:已在全国气象部门2026年度人才招聘会(校园招聘)期间提交应聘人员求职意向的考生,请重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限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计划表》《专业目录》中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试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并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在报名时主动报告亲属关系和回避情况,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等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学习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写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必须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一致。应聘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次日起2 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明确审核不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说明。
2.资格审查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3日09:00-2026年3月28日12:00。
4.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使用(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打印,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打印,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打印时间:2026年3月23日09:00-2026年4月10日17:00。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1-33351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610918
咨询时间:上午 09:00-12:00下午15:00-17:00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负责,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为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1.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09:00-12: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预警会议厅(呼和浩特市)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所修课程成绩单(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复审通过,取消面试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有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应聘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面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
4.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详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调剂
对于无人报名或经考试后仍空缺岗位,对面试成绩合格且愿意调剂的考生,按照参加气象类-第二批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不区分岗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1:1 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没有递补人选,则按照参加气象类-第二批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不区分岗位。
2.考察。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没有递补人选,则按照参加气象类-第二批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不区分岗位。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气象局(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nm.cma.gov.cn)和 内蒙古专业人才考培中心网站(www.nmrckp.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在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没有递补人选,则按照参加气象类-第二批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不区分岗位。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核备案,审批通过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没有递补人选,则按照参加气象类-第二批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不区分岗位。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内蒙古气象部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的情形和程序处理。对于反映公开招聘工作的信访举报等,按照权限由纪检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按要求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 一)内蒙古 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471-3335172
(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471-3335335
附件:内蒙古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气象类第二批.xlsx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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