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郴州市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6-07-21 09:23:38 |文章来源:桂东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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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2026年桂东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公开选聘11人进入乡镇事业站所和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一)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公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聘范围
限桂东县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公开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所在单位和桂东县教育局同意报考;
6.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0年7月20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8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截至2026年8月,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截至2026年8月,新提拔任命、职员等级晋升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11.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三类专任教师;
12.任期内的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团队成员、学科专家、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导师及主持人等不能报考、县“三名”教育工作者;
1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地点:桂东县人社局6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7月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委托报考书》。
(2)报考人员对选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学校)、桂东县教育局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所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6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不能美颜及修图)3张(2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1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名称和姓名粘贴在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5)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有提拔任命的须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有职员等级晋升的须提供职员等级晋升审批表;(6)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记录截图。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10分钟。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及排名。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本组评委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考察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论,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桂东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桂东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桂东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选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聘用按照选聘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根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职称对应情况,进行“空岗聘用、按岗聘用”,被聘用人员均按所聘岗位落实工资待遇。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桂东县人社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及桂东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纪律,诚信参与选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如因入围考察的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但不跨岗位递补。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8467。
六、选聘考试服务
(一)选聘政策、考务程序咨询电话: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二)选聘条件咨询:
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
附件1:2026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6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721/539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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