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吉林延边州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专项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第二批)
2026-07-23 08:59:11 |文章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教育局|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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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延边州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专项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快延边州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加强我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延边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吉林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延边州教师专项招聘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面向高校专项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延边州教育局所属2所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含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行招聘,计划招聘教师5名。其中,延边开放大学1名、延边职业技术学院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延边州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专项招聘(第二批)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当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面试考试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视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进行。
应聘考生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上传至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0日9:00至8月4日16:00。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6个月内)无美颜修饰的正面1寸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
2.有效身份证(国徽面、人像面)。
3.毕业证、学位证。
4.《2026年延边州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填写签名、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院系签署意见。
5.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2026年延边州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对学校(学院)暂时无法对报名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报名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必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7.报考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上传由本人承诺签字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要求
1.发送电子邮件时(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学校英语教师张三),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相关证件原件。
2.报名截止时间是接收新报名申请的最后时限,一旦超过该时间,逾期提交的报名申请将无法受理和审核(不包括已在截止时间前报名但因技术原因需要完善或补充提交材料等情形)。为避免因报名时间延误影响考生的报名资格,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材料的整理、核对与提交,并预留出充足时间应对网络延迟、文件格式错误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确保报名流程顺利完成。
3.考生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所需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故意隐瞒、虚报瞒报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5.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报考,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6.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电话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考生投递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主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或本公告最后部分),如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资格现场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现场复审,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6年延边州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必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未参保证明以及由本人签字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资格复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考生进入招聘考试面试环节。
(一)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以及准考证发放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三)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现场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一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25人),可由各招聘单位视情况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在笔试成绩超过及格线(即总分的60%,不含及格线分数)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相关考生将一同进入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由考场统一提供备课教材,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与教态、课程和教学设计能力等教学基本功;学科理论知识水平、课程标准与教材的理解能力、学科基本技能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与专业精神、身体与心理素质等。招聘单位根据需要增设操作演示或动作示范环节的,由招聘单位在发放准考证时通知。面试顺序通过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作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行下一环节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组织成绩相同考生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无论以何种原因取消其聘用资格,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或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凡应聘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州教育局咨询电话:
0433-2919190(延边州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
0433-2915016
州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0433-2190955(延边州教育局机关党委)
招聘单位电话:
延边开放大学:0433-2851842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0433-3582166
附件:
附件1:2026年延边州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专项招聘(第二批)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3: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延边州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
原文标题:2026年延边州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专项招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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