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1人公告
2026-10-27 17:36:43 |文章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6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1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工作需要,翠屏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本选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其中面向全区的岗位限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报考。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共38个岗位、41个选调名额。具体选调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6年11月8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应于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按规定从工勤技能岗位转岗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未满3年的。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8日至11月9日(9:00-12:00,14:00-17: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831-8237649。
4.选报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选调范围、条件、岗位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下载《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报考须知》(附件3)的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故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人员在任一选调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
(6)其他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其中,限政治面貌的岗位,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包含入党时间以及是否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限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时间年限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限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6.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3:1,最低为2:1。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未达到3:1的岗位,通过按比例调减选调名额、降低开考比例、取消选调岗位等形式调整选调计划。岗位调整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岗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涉及岗位调整的报考人员不调剂。
7.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6年11月13日(9:00-12:00,14:00-17:00)到报名处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部分岗位需开展岗位水平加试,《综合素质测试》和加试满分均为100分。
(2)对面向全区的岗位进行笔试加分。报考人员在翠屏区乡镇每工作满1年的,笔试原始分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同步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时间年限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计算。
①面向全市岗位中无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②面向全市岗位中有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
③面向全区岗位中无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
④面向全区岗位中有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加分。
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有缺考科目或零分科目的不予进入),其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
根据岗位选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加试人员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加试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经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应当向考察对象说明理由。
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经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空额,由选调单位报主管部门商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顶岗试用期满合格的,统一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调动期间现工作单位不能完善相关手续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31-8224630。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顶岗试用、递补等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37649。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7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1027/541753.html
扫码关注事业单位考试公众号,招考信息抢先看,备考资料送不停!
上一篇:2026年下半年浙江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十六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8人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