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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2025-08-26 17:38:28 |文章来源: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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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淮阴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2007年9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或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3.应聘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时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4.应聘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格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7:30)前取得。《岗位表》中对取得相应证书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届时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6.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加盖“乡村”或“乡镇”印章的应聘人员不能报考非乡镇卫生院岗位。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2023年3月3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与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2025年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

(2)二寸电子证件照。

(3)学历、学位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按教育部第21号令提供《学历证明书》;学位证书丢失的,须出具学校证明。

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因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6)应聘岗位代码06-10的岗位,还须提供与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的农村定向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7)应聘岗位代码01-05岗位的人员如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还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考生本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委托函、考生本人和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2025年8月28日-9月3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淮阴区北京东路102号)15楼(东)1501会议室。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通过现场支付方式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公告要求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后期统一退费。

(4)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填写《报名表》,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笔试费用未缴纳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1.笔试

岗位代码:01-03、05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免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据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5年9月11日-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淮阴区北京东路102号)9楼920室。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笔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人选确定

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面试,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面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计算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公示结束后,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4922744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7-84965528。

本公告由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5年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5年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档案托管证明.doc

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0826/528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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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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