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事业单位官网 > 试题资料 > (多选题)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多选题)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2021-11-04 19:39:30 |文章来源:华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多选题)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国各地企微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多选题)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A.清偿

B.抵销

C.免除

D.提存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债的终止,即债的消灭,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不再存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因此,选择ABCD选项。

【拓展】

【标签】

【知识点】法律*民法*债权

【难度】中等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1/1104/401763.html

扫码关注事业单位考试公众号,招考信息抢先看,备考资料送不停!

(编辑:华图事业编)
课程推荐
图书推荐

公众号

客服微信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