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5-10-27 16:56:22 |文章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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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定名、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建的新型创新载体,是浙江省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战略的先行者、引领者。研究院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总部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9个岗位(专业技术岗)共1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前报到;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14日17:00。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talent@tsinghua-zj.edu.cn。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5年11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送邮件,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招聘岗位直接安排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定于11月举行,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1.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按通知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安排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学术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进行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另,若各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计划选聘人数的5倍,则先进行面试初试,面试初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正式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后续正式面试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面试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入围末位遇有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另行淘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由招聘单位委托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s://tsinghua-zj.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2586658(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2586670(卢老师、贺老师)。
附件: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1027/531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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