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97人公告
2026-05-29 15:09:56 |文章来源: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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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5月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宁新区事招公告(R)﹝2026﹞3号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编内26名,备案制65名,编外6名)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njna.nanjing.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5月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12月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易报名(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60525115612),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内容。报名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9日9: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8日期间的9:00-11:30,14:00-17:00;2026年6月9日9:00-11: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8日期间的9:00-11:30,14:00-17:00;2026年6月9日9:00-16:00。
6.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
7.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10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6月12日9∶00-11∶00,登录网站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原路退还。
9.准考证打印
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已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10.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尚未取得国内高校毕业证的,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处,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部分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江浦街道、星甸街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影像科紧缺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岗位)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等。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对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适用性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意见。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相关合同。备案制及编外人员薪酬、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025-88020922、025-88020942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58883228
本次招聘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5月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9日
原文标题: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5月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529/538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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