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2025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5-09-28 14:38:31 |文章来源:四川省教育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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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暂行办法》,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单位官网(https://www.scbd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8号。
(三)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教育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参与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信息化、人工智能教育等标准规范,承担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等深度融合应用研究推广工作。承担省级有关教育平台、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统筹管理,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等的收集、分析,各级教育平台、各类应用系统的数据融通与管理开发应用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省基础教育国家与地方课程优质数字资源的生产和监制,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优质课程数字资源的汇聚,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建设应用工作。承担与教育信息化相关的培训、展评、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活动工作。承担“四川云教”、在线教育、教育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和管理服务。受委托承接教育网络安全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作风优良,综合素质好、团队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和“其他条件”中涉及的专业要求三栏分别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相关事项计算的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截至2025年10月20日(报名最后1日)。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本单位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经本人手写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4)本人取得的奖励、工作实绩、科研成果目录及相关佐证资料(含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立结项材料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奖励等)。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表同时提供word文档)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5年10月20日17:00前发送至jytdsjzx@163.com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料不齐全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者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电子邮箱发送笔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3.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调减该招聘岗位名额的公告。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范围。笔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公布成绩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申请查分。
2.面试
(1)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公招环节。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官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过邮箱发送面试资格审查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3)面试资格审查。报考者按资格面审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将上述报名材料交至本单位进行面试资格面审。材料验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面审时签订诚信承诺书。面审通过,出具面试通知书。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面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在单位官网查询总成绩及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若某个岗位产生空缺(即无人参加考试或该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未达75分及以上),经单位研究,可以从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且符合空缺岗位报考条件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且同意岗位调剂的人员里面,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该空缺岗位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4.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本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本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本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招聘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6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后,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五、薪酬福利
薪酬福利按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单位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一)所有岗位招聘的人员因工作安排需要兼任其他相关工作的,应服从工作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及查看电子邮箱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八、咨询、监督电话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28-86717185(向老师);监督电话:028-86110717。
附件:
1. 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2025年9月28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0928/530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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