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招考信息
您当前位置: > 事业单位官网 > 考试资讯 > 2025年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5年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5-11-17 15:46:19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立即领取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5年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交流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国各地企微群  参加刷题、模考、领取备考资料,考编路上不孤单!

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关于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草科院)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从事草类植物种质资源创新与育种利用、草原保护修复与有害生物监测防控、草坪绿化与动植物资源开发、草食家畜育种与利用、草地管理与草畜平衡等基础及应用研究;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与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且与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相对应。对因学校自主设置专业或专业更名等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专业条件要求”不完全一致的,省草科院将根据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文件、该专业学科代码、院系证明等证明材料综合判定(此类考生报考前应主动咨询省草科院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仅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同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5:00至2025年11月28日18:00。

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下列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68349@qq.com完成报名。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二)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其中,报名时, 2025年、2026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三)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四)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留学归国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六)业绩成果评分

业绩成果评价满分为100分。考生按要求准备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成果奖、专著、论文、标准的封面页和姓名页;专利、著作权、新品种/遗传资源审(认)定(登记);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项目任务书;荣誉或奖励证书;其他能证明业绩成果的材料。

省草科院根据收到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业绩成果评分。

业绩成果评分后,有效报名人数(指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下同)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超过3:1的,根据业绩成果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未超过3:1的,通过该岗位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由省草科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省草科院官网上公告,公告无异议人员,由省草科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主要包括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资格复查等环节。考生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在任一环节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面试

1.实行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公布

考生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以下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业绩成果评分×40%+面试成绩×6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排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业绩成果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排名,如果业绩成果评分分数一致,由考官组综合研判后确定岗位排名。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岗位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由省草科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省草科院官网上公告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省草科院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省草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排名范围内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省草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中被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排名范围内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草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省草科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排名范围内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排名范围内的人员均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省草科院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核准程序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九、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草科院最低服务年限8年。

十、优惠政策

(一)连续给予科研项目支持经费3次,每次15-20万元,共45-60万元。每次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予下一次科研经费支持,否则不予支持。

(二)给予12.40万元安家及住房补贴:入职当年给予安家补贴5万元,工作满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均合格,并在三年内申报获得1项科研项目(院支持经费科研项目除外)后,再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共10万元;从入职当月起,每月给予住房补贴1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共2.40万元。

(三)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同等条件下单位优先支持。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人事处028-87843360

监督电话: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纪委办公室028-87868215

附件:

1.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2.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2025年11月17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1117/532792.html

扫码关注事业单位考试公众号,招考信息抢先看,备考资料送不停!

(编辑:zhongpen)
课程推荐
图书推荐

公众号

客服微信

关注微博

最新公告
备考资料
报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