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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人公告

2026-06-30 15:42:56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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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省司法厅主管的政法类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二)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三)01-12岗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13-36岗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本次招聘的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上述相应时间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2.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由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2026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

5.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01-12岗为定期招聘岗位,13-36岗为长期招聘岗位。

(一)01-12岗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6年7月3日9∶00-7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3日9∶00-7月10日16∶00;

(3)陈述和申辩:7月3日-7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3日9∶00-7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7月3日9∶00-7月13日12∶00。

2.网上确认

(1)学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5-69882032)陈述和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5-69882032),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岗位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原报名网站和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7月1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考试时间初定7月份,请及时关注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www.jssfjy.cn)公告。

(二)13-36岗

1.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7月3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3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3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3日9∶00-12月31日18∶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的13-36岗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本次公开招聘的13-36岗,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01-12岗

01-12岗报考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和岗位相应知识等,采取线下形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发布成绩查询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包括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1名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一起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凡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材料具体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和空白《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

面试时间,在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发布通知。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13-36岗

13-36岗报考人员考试方式为试讲。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1.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查、岗位适配性审查,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试讲。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和空白《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试讲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试讲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01-12岗,在面试结束后,从各项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成绩亦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13-36岗,在试讲结束后,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缺额,在各项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聘用结果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不再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同时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聘用通知后不少于30天),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2.2026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

3.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9882032(2026年7月1日—7月14日9:00-12:00,14:00-17:00;其余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周老师、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69882058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司法厅举报网址:http://sft.jiangsu.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54

举报电话:025-83591004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71717

九、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6年6月30日

原文标题: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6/0630/539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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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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