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面向贵阳贵安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0人公告
2025-12-10 09:06:36 |文章来源: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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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好人好马上贵安、好钢用在刀刃上,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试用、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选聘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统筹组织进行,成立新区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并负责指导监督做好选聘各环节具体工作。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0名,均为管理人员岗位。具体选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1.贵阳贵安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市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人员。
2.贵阳贵安范围内,市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选聘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1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8.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学位应与报考学历层次和专业相对应。
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11.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公开选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选聘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12月11日09:00至1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15)”,通过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确认报考,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确认报考”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新区选聘办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00至12月18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指定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15)”,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选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2月17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12月17日17:00至12月1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新区选聘办同意后修改。
3.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选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选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选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新区选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7:00至20∶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新区选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
5.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19日14:00至12月21日09:3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15)”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新区选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选聘计划数(例:某岗位选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由新区选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新区选聘办核准后,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报考岗位选聘条件要求,携带下列相关证件和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字样及管档单位公章)等选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
八、总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 40% + 面试成绩× 6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它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选聘岗位计划数。
九、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新区选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新区选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新区选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新区选聘办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另行通知。
十、考核
考核实行差额考核,考核对象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选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考核对象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选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考核对象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1.5:1;若该岗位的体检合格人数等于或者少于选聘计划数,则该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均列为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考核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
考核工作由选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考核组应该客观真实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组报新区选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考核结束后,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核。
十一、公示、试用和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考核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并分别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和拟试用人员所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须延长试用期的,经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同意,可再延长3个月。试用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选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凡通过公开选聘方式进入新区工作的人员,须在新区服务不低于3年。
(五)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新区选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选聘办研究确定。
(七)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020-1616(工作日9:00-12:00,13:00-18:00,处理网上在线报名、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政策咨询电话:0851—88900107(新区选聘办);
监督电话:0851—88928199(组织人事部干部监督电话)
附件1: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doc
附件2: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新区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手机端链接:https://m.sydw8.com/2025/1210/533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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